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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发展团员工作指导手册内容

发布时间:2021-12-1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展团员工作流程图

 

样式1

 

入  团  申  请  书

敬爱的团组织:

(以下为正文部分,一般写以下内容)

1、写为什么要入团(主要写自己对团的认识、政治信念和入团动机,以及在这些方面思想变化的过程);

2、本人的基本情况(主要写自己的成长经历、政治历史问题、受过何种奖励和处分,以及思想、工作、学习和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3、怎样积极争取入团(主要写怎样正确对待入团问题,以及怎样以实际行动积极争取入团和接受团组织的考验)。

请团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

 

此致

敬礼!

 

申请人:×××(本人签名)

××××年×月×日

注:入团申请书必须由申请人本人手写并签名。


样式2

 

少先队组织推优入团表

少先队名称:

推荐

对象


性别



民族


出 生

年 月


学校及班级


入队

时 间


申请

入团

时间



少先队

中队委员会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少先队

大队委员会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名:             少先队大队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少先队组织留存;一份报团支部,存入本人团员档案;一份报县级团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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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第 批入团申请人花名册

团支部:   填报人:   填报时间:_______

序号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及

职务(学校班级)

出生年月

递交《入团申请书》

年月日

手机号码




















































































































































团委(总支)审核意见:  (盖章)  

注:此表初步审核入团申请人年龄等是否符合条件。一式两份;一份报上级团委,一份报县级团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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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入团申请人×××同志的谈话记录

 

受团支部委派,××年×月×日,我与入团申请人×××同志进行了谈话。谈话中,详细了解了该同志的个人情况、对团的认识、入团动机、今后努力方向等。该同志能实事求是地介绍自己的情况,态度诚恳。现将有关情况记录如下:

×××,男,×族,××年×月生,××文化,××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人,××年×月×日参加工作,现任××单位××职务(现为××学校××年级××班学生)。××年×月×日提出入团申请。

谈到对团的认识时,该同志认为……在谈到入团动机时,他说……他还表示,今后将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增强本领,热心服务,主动参加社会实践锻炼,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团组织。

通过谈话,我认为该同志对团的认识基本正确,具有一定的思想政治觉悟,对自己今后努力方向也比较明确,符合申请入团的基本条件。

谈话人:×××

××××××

 

注:谈话记录必须由谈话人本人撰写,落款处由本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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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讨论确定入团积极分子的支委会记录

时    间:××年×月×日

地    点:×××××

记 录 人:×××

主 持 人:×××(团支部书记)

参会人员:×××、×××、×××、×××、……

×××(团支部书记):同志们,今天召开支委会,讨论确定本支部的入团积极分子。在研究讨论之前,先请×××同志将前期本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的人员情况和团员推荐、少先队组织推荐情况分别作简要介绍。

×××:前期支部共收到入团申请书×份,分别是×××、×××和×××递交的入团申请;团员共推荐×人,分别是×××、×××和×××;少先队组织共推荐×人,分别是×××、×××和×××。现提交各位支部委员讨论,请各人发表意见。

×××:我认为×××同志可以作为入团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因为……

×××:……

×××:……

×××:……

×××(团支部书记):根据前期推荐情况,结合平时表现和大家刚才讨论的意见,支委会拟确定×××、×××等同志列为入团积极分子,并上报×××团委(工委)备案。

参会人员签字:×××、×××、×××、×××、×××……

(到会支部委员签字)

注:1、记录必须为会议记录原始复印件,加盖支部公章或支部书记签字;

2、凡班级未成立团支部的,一律以年级联合支部名义召开会议、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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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团积极分子公示

 

经征求团员群众意见,团支部集体研究,拟将×××等×同志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年××月××日至××月××日。如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欢迎广大团员群众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反映。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问题提倡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联系电话:××××××。

公示对象基本情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工作单位及

职务(学校班级)

申请入团时间
















 

 

×××支部委员会(盖章)

××年×月×日

 

注:本公示必须通过公示栏进行张贴,公示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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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第 批入团积极分子花名册

团委(总支)(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_____________

序号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学校班级)

出生年月

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时间

指定培养人




























































































           基层团委审核意见: (盖章)

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基层团(工)委留存,一份报县级团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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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考察记录样表(学生版)

培养考察记录

1

   经过第一次的培养考察,作为xx同学的入团培养联系人,我们认为:该同学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学习过程中态度谦虚,再学习和生活中能努力按照一名共青团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实际行动向团组织靠拢。

培养联系人签名: 年  月  日

培养考察记录

2

   经过第二次的培训考察,作为xx同学的入团培养联系人,我们认为:xx同学在本阶段的培养考察中理论知识的深入学习和工作主动性等方面都有了明显的进步,牢记团员的权利和义务,深刻领会其内涵,在学习过程中能结合所学知识主动找培训人谈体会,谈认识,谈不足。

培养联系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培养考察记录

8

   经过第八次的培养考察,作为xx同学的入团培养联系人,我们认为:xx同学较前一阶段有很大的进步,在这一阶段里,xx同学加强了党的理论知识学习,用先进的理论知识不断充实完善自己,用理论指导实践,能认真参加团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好团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培养联系人签名: 年  月  日

总结考察

   xx同学自被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以来,思想上有了较大的转变,积极向团组织靠拢,在学习生活中,学习成绩优良,学习态度端正,班级工作认真负责,在各项活动中起良好的带头作用。

培养联系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1.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期一般36个月不得少于3个月、8个学时。

   2.由培养联系人按时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并记录培养考察情况;每节团课学习填写一次记录。培养结束时,须进行总结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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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团基本知识学习与社会实践思想汇报

敬爱的团组织(×××团支部):

×××年×月以来,本人能认真学习……(学习理论情况)

×××年×月以来,本人学习(工作)上……(如何在支部或培养人指导下开展工作、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取得了哪些成绩)

平时,本人能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模范执行学校(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学习、生活等其它方面的情况)。

当然,本人还存在不少缺点,主要表现在……,有待今后学习(工作)中加以改正。

以上是我近期的思想汇报。希望团组织及时给予我批评指导,我会虚心接受意见,不断改正缺点和不足,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光荣的共青团员。请团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

此致

敬礼!

汇报人:×××(本人签名)

××××年×月×日

注:思想汇报由本人手写或签名;自列为入团积极分子起,至少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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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入团积极分子×××同志的考察综合报告

 

一、基本情况

×××,男,×族,×××月生,××文化,××××××××镇(街道、园区)××村(社区)人,××××日参加工作,现任××单位××职务(现为××学校××年级学生)。××××日,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上级团组织批准,×××被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

二、现实表现

该同志成为入团积极分子以来,能够认真学习……

三个月(半年)来,该同志学习(工作)上……

三、考察结论

经考察了解,×××同志已具备团的发展对象条件,可以确定为团的发展对象。

 

 

                   考察人:××××××(签名)

                 团支部书记:×××(签名)

 

                        ×××支部委员会(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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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xxx同志为发展对象人选

征求团员、群众意见座谈会记录

 

   间:××××

   点:××××

×××

×××

参会人员:×××××××××××××××

 

×××(主持人):今天,我们召开团员、群众座谈会,主要是想征求一下大家对确定×××同志为入团发展对象的意见。×××同志×××月向组织提出入团申请,×××月支部确定由×××同志和×××同志为其培养联系人,经过培养考察,×××同志对团的认识、对工作态度、对自己要求有了很大的提高。希望大家就×××同志确定为入团发展对象一事踊跃发表个人看法。

×××:我先说一下吧。我与×××同志是×××同志的培养联系人,自申请入团,该同志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向团组织靠拢,政治思想素质表现良好。学习积极向上,认真负责,思想、工作、生活上都有很大的提升,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学习(工作)中应该更加积极主动,团结同志,解放思想,敢做有为。通过考察,我们认为×××同志符合团的发展对象条件,同意列为团的发展对象。

×××:刚才×××同志说了我们考察培养的意见,我完全认同,同意×××同志列为团员发展对象。

 

 

×××……

×××……

×××……

×××……

×××……

 

 

记录人:×××(本人签名)

××××

 

反映人:××××××××××××(本人签名) (共×人,其中团员×人,群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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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讨论确定发展对象人选的支委会记录

 

   间:××××

   点:××支部活动室

×××

×××(团支部书记)

参会人员:×××××××××××××××

 

×××(团支部书记):同志们,今天召开支委会,讨论确定本支部的发展对象。在讨论之前,我先简要向大家介绍一下本支部的入团积极分子情况以及推荐发展对象人选情况。支部现有入团积极分子××名,其中,经过本支部三个月(半年)以上培养、考察,已基本具备团员条件的入团积极分子××名,他们分别是×××××××××

×××:我认为×××同志可以列为发展对象,理由是……

×××……

×××……

×××……

×××(团支部书记):刚才,各位支部委员就发展对象人选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下面,我结合大家的意见和自己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也谈谈我的看法。我认为××××××同志平时能坚决拥护团的各项方针、政策,在言论和行动上和团组织保持一致性,工作上严格要求自己,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各方面都有了新的进步,在接受培养方面也能积极主动配合,思想汇报材料都完成得非常认真,入团动机端正,可以确定为支部的发展对象。综合直接领导(班主任)的意见,考虑确定××××××作为发展对象,大家有没有意见……

经过刚才大家民主表决,今天的会议讨论确定×××××××位同志为本支部的发展对象人选。(如果意见不统一,下次再议)

 

参会人员签字:×××××××××……

(到会支委签字)

 

 

注:1、记录必须为会议记录原始复印件,加盖支部公章或团支部书记签字;

   2、未设立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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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团发展对象人选公示

 

经征求团员群众意见,团支部集体研究,拟将××××同志列为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日至××××日。如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欢迎广大团员群众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反映。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问题提倡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联系电话:××××××

 

公示对象基本情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工作单位及

职务(学校及班级

列为积极分子时间
















 

 

×××支部委员会(盖章)

××××

 

注:本公示必须通过公示栏进行张贴,公示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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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第 批入团发展对象花名册

团委(总支): (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__________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出生年月

所在团支部

确定为入团发展对象时间

手机号码

















































































 

                                                              市(县)级团委审核意见:  (盖章)

 

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基层团委预审、留存,一份报市(县)团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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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收×××等为新团员的支部大会记录

 

  间:××××

  点:××××

  容:讨论×××等同志的入团问题

×××

×××(团支部书记)

参加人员:×××××× ××××××……

 

×××(团支部书记):今天,我们×××团支部召开支部团员大会,主要议题是讨论接收新发展团员。

本支部共有团员××名,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团员××名。出席今天大会的共有团员××名,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团员××名。有表决权的正式团员实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员的一半,符合有关规定,可以开会。

今天的会议要讨论接收的发展对象有×名同志,分别是×××××××××……

现在,我先介绍一下大会的主要程序:发展对象汇报。入团介绍人介绍被介绍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团表明意见。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审议意见。与会团员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团进行讨论。无记名票决。支部大会形成决议。按照发展团员的相关规定,我们将逐一进行讨论和表决。

现在,先讨论×××同志入团的问题。

×××同志汇报个人简历、家庭情况和对团的认识,入团动机,以及需向团组织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

×××(团支部书记):下面,请×××同志的入团介绍人××××××两位同志向到会团员汇报×××同志的培养教育和现实表现情况。

×××(入团介绍人一):……,同意该同志入团。

×××(入团介绍人二):……,同意该同志入团。

×××(团支部书记):下面,请×××同志(支委会委员)代表支委会报告对×××同志(发展对象)的审议意见。

×××(支委会委员):……,根据考察培养情况,该同志已基本具备了共青团员的条件,同意该同志入团,现提请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团支部书记):下面,请与会正式团员对×××同志能否入团进行讨论。

×××(团员一):……

×××(团员二):……

×××(团员三):……

……

×××(团支部书记):下面,请×××同志本人对支部的考察和团员讨论的意见表明自己的态度。

×××(申请人):刚才大家对我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我表示虚心接受……,这一次如果组织上能同意我入团,我将更加好好地工作、学习,为共青团为人民多作贡献,如果不能批准我入团,证明我还不够团员条件,我一定克服缺点,不灰心丧气,向老团员学习,为争取早日加入团组织而努力奋斗。

×××(团支部书记):接下来我们讨论发展对象×××入团的问题。(讨论多人入团,必须按程序逐个进行,重复程序

………

×××(团支部书记):现在大会进行第二项议程:投票表决。经支委会研究,提名××××××同志为监票人,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不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弃权的请举手,请放下。一致通过(或通过)。指定××××××同志为计票人。请监计票人领取、清点、分发表决票。………

在填写表决票之前,我就如何填写作简单说明。………

本次票决采取无记名的方式,对被票决对象进行投票表决;有表决权的正式团员对票决对象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弃权,划票时请在相应栏内划“○”。收回票数少于或等于发出票数的为有效,被票决对象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半数以上方为通过。

(如有未到会正式团员书面意见的在大会上进行宣读)

与会人员填写表决票、投票。………

监票人报告票决结果………

宣布票决结果:本次支部大会应到有表决权正式团员××人,实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团员××人,发出表决票××张,收回表决票××张。其中有效票××张,无效票×张。

票决结果是:

×××,赞成票××张。不赞成票××票,弃权××票;

×××,赞成票××张。不赞成票××票,弃权××票;

×××,赞成票××张。不赞成票××票,弃权××票。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团员的半数。

………

×××(团支部书记):同志们,现在通过大会决议。

(宣读×××团支部关于接收×××为共青团员的决议。每个发展对象一个决议,并逐个宣读,逐一表决通过。)

根据发展团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经大会表决通过,同意接收×××××××××××××名同志为共青团员,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他们表示祝贺!希望以上同志加入团组织后,要按照团员先进性标准和要求,认真履行团员义务,做一名合格的共青团员。会后本支部将按照程序报上级团(工)委审批。

散会!

 

参会人员:×××××××××

     (到会团员签字)

 

注:记录必须为会议记录原始复印件,加盖支部公章或支部书记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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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新团员表决票

 

 

×××支部大会                                年  月  日

姓名

同意

不同意

弃权

×××




×××




×××




×××




说明:1、此票采取无记名方式填写,填写时请独立完成。

     2、填写时,对每名对象只能在同意不同意弃权三种意见中

        选择一种,在其下方空格内打“○”,多填或全部不填视为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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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新发展团员投票表决情况汇总表

 

×××团支部于××××××××日召开支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同意接收新发展团员进行了表决。

应到会团员数

实到会团员数

有表决权的团员数

发放表决票

收回表决票

有效票

大会召开前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

表决票数统计

姓名

同意票数

不同意票数

弃权票数

×××




×××




 

计票人签名:

监票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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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第 批新团员花名册

团委(总支): (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____________

序号

姓名

性别

团员编号

身份证号

所在团支部

入团时间

是否注册

青年志愿者

手机号码









































































 

                                                       市(县)级团委审核意见:  (盖章)

 

 

 

 

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基层团委审批,一份报市(县)团委组织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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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新团员批准通知书

 

支部:

你支部报来《关于审批 等同志为新发展团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准下列同志为共青团员:

(具体名单)

 

希望                同志今后认真学习党团理论知识,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的义务,严遵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共青团 委员会

                                               

 

 

 

 

 

注:本批准书一式三份支部、团(工)委各存一份,一份报市(县)团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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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新团员公示

 

经征求团员群众意见,团支部大会集体研究,并报上级团组织批准,拟接收××××同志为新发展团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日至××××日。如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欢迎广大团员群众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反映。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问题提倡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联系电话:××××××

 

公示对象基本情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工作单位及

职务(学校及班级

支部大会通过时间
















 

 

×××支部委员会(盖章)

××××

 

注:本公示必须通过公示栏进行张贴,公示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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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新发展团员花名册

团委(总支)(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_______________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身份证号

团员编号

所在团支部名称

递交《入团申请书》年月日

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时间

确定为入团发展对象时间

支部大会召开时间(入团时间

参加入团仪式时间

是否注册为

青年志愿者

手机号码































































































































 

注:1.本表是各中学学年新发展团员名单汇总表,请填写完整,不得遗漏。

   2.本表所在团支部一栏,请准确填写团支部名称,如新发展团员所在班级没有成立团支部,则填写班级名称。

   3.《花名册》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形式由学校团委存档,每发展一批新团员,报县级团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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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材料填写说明(学生版)

填写所有材料必须使用黑色水笔字迹要清晰、工整。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严禁涂改,一人一份,填错不能更换。

注:凡班级未成立团支部的,一律以年级联合支部名义召开会议、签署意见。

团员证

1、用固体胶粘贴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入团时间:团支部召开发展新团员大会的时间

  入团地点:所在的班级团支部或者年级联合团支部(团总支)

  号:全国统一的团员编号(和入团志愿书右上角编号一致)

  签发日期:为县级团委加盖钢印的时间。

注:团员证加盖了县级团委钢印方为有效。

 

入团志愿书

 

1、用固体胶粘贴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

2、第1页:

姓名、民族、籍贯、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和户口簿上一致

职业填学生

单位:XXXX(县区)学校;

本人经历:小学一格,初中一格;如果小学转学的,要写两格;

任何职:写小学和初中的最高职务;证明人小学写校长的姓名初中写现任班主任的姓名。

(例:20079月至20137月  XXXX学校 学生 校长或班主任姓名

3、2团课学习记录不少于8个学时。

4、3所有栏口不得空白奖励情况可填写区校级获奖情况没有内容填写时,应注明

445为本人入团志愿等同于入团申请书内容,而是入团申请、自传、思想汇报等综合内容,体现思想进步;注意字迹工整,第5页填写时间为确定为新发展团员对象后的时间。

5、6页:入团介绍人为发展团员纪实簿上填写的培养联系人,时间都为学生填写入团志愿书后的时间,联系电话为个人(或其父母)手机号码

 

 

 

姓名

入团申请人姓名

单位

XXXX学校

 

该同学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该同学对团有深刻的认识,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时时刻刻以一个团员的身份要求自己。我认为该同学已经具备了团员的条件,我愿意作为他的入团介绍人,向组织推荐他入团。

 

介绍人签名:                                    年     月    日

姓名

入团申请人姓名

单位

XXXX学校

 

该同学遵守校纪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对团的认识正确,入团动机端正。严于律己,思想品德端正,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决心。该同学已具备团员条件,本人愿介绍该同学加入中国共青团。

 

介绍人签名:                                     年     月    日

XX同学自向团组织递交入团申请后,积极向团组织靠拢,经常向团组织汇报思想,自觉用团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该同学能够认真学习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支部大会于201 日讨论了XX同学的入团问题。大会有表决的团员X名,应到会X名,实到会X名。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X票赞成,X票反对,X票弃权。大会认为,XX同学已基本具备了团员条件,同意接收其为共青团员。

 

支部名称:XX学校XX团支部

支部书记签名:班级团支部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201 XXXX学校团委召开委员会,应到X名,实到X;经集体审议、表决决定XX为共青团员。

 

                                              (盖章)

                                                  年     月    日

 

 

 

 

 

 

 

 

 

 

 

 

 


关于发展团员相关问题的说明

 

1、根据《团章》规定,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的青年,可以申请加入共青团。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不少未到龄入团的现象。对已发展未到龄团员的资格如何认定?

120151231日前未满13周岁发展的团员

入团手续完备的,须对其进行再教育培养,待其满14周岁后方承认其团员资格;

入团手续不完备的,不予承认其团员资格,待其满14周岁后再发展。

2)已满13周岁、未满14周岁发展的团员

入团手续完善的,承认其团员资格;

入团手续不完备的,不予承认其团员资格,待其满14周岁后再发展。

2、未到龄团员发展的条件有哪些?

(1)必须13周岁,未满13周岁的一律不予发展;

(2)须经过少先队组织的推优入团环节;

3)发展前必须经市级团组织和少工委同意、备案后方可进行;

(4)严格控制满13周岁、未满14周岁的数量;没有极特殊情况,不得开展未到龄发展团员

3、没有编号的团员资格如何认定?

120151231日前没有编号的团员

入团条件符合、手续完备的,承认其团员资格,由县级团委为其编制团员号码、加盖钢印

入团条件不符合或入团手续不完备的,不予承认其团员资格。

2201611后没有编号的团员

不论团员手续是否完备,一律不承认其团员资格。

4、每学年发展几个批次团员?

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突出审核把关、统筹调整作用,年一般发展一个批次,五四期间举办入团仪式

5、每批团员发展的时序进度应该如何安排?

学校团委9月组织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提交入团申请书,并由学校团委审核后进行公示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10—12月组织对学生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月的培养考察,支委会研究决定后进行公示并报上级团委审批确定为入团发展对象。3月份组织入团发展对象填写入团志愿书、召开支委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团委审批后进行公示确定为新发展团员并由县级团委在团员证上加盖钢印后下发。新发展团员除了一人一整套入团档案外,还应及时录入全国“智慧团建”系统。

6、入团申请人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后,需要对其进行不少于8时的团课学习,每个学时约多长时间?

按照学校计算方法,每个课时40-60分钟。

7、团课可以是哪些形式进行?包含哪些内容?培训师资包括哪些?

团课学习以理论知识为主,8学时内应包含党团历史、团章、团务基础知识、党的十九大精神、团十八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此外,结合学校实际,应组织开展一定学时的社会实践、参观教育等。培训主讲人不局限于团委书记,可以是学校党政领导、德育老师、先进典型等。

注:针对入团年龄不够、无发展编号、入团手续不全、团员证没有加盖钢印、没有按期注册或上缴团费等问题团员,全市各级团组织在接收前,应以函询、谈话等形式进行客观公正的调查、评判;依据团内规章制度,实事求是、谨慎稳妥地进行处置。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规范发展团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团员质量,提升团员队伍先进性,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发展团员工作应当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团自愿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三条 团的基层组织应当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着力把各方面先进青年吸收进团组织,保持团员队伍朝气蓬勃的青年特点,使共青团真正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核心。

第二章 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四条 团组织应当加强对青年的教育和引导,面向青年开展团的各项活动,宣传团的基本知识,努力为青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提高青年对团的认识,激发青年的进步热情,建立起一支数量众多的入团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 团组织应当主动了解青年,及时发现那些积极要求进步、各方面表现好的青年,鼓励他们申请入团。

第六条 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对于经少先队组织培养推荐和团组织考察已达到入团标准的特别优秀的少先队员,可以在年满十三周岁后发展他们入团,在十四周岁以前仍保留队籍。

第七条 入团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团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流动青年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流出地已经在流入地建立驻外团组织的,也可以向驻外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

第八条 组织收到入团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团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九条 在入团申请人中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应采取团员推荐、少先队组织推优等方式,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团组织备案。

第十条 团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团员作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入团积极分子介绍团的基本知识;

(二)了解入团积极分子的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团积极分子端正入团动机;

(三)及时向团支部汇报入团积极分子情况;

(四)向团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团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第十一条 团组织应当高度重视对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形成集中教育和日常培养考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对入团积极分子须进行三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未经团组织培养考察的青年,一般不得发展入团。

第十二条 入团积极分子在发展入团之前要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 团组织应当对入团积极分子开展党的理论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党史、国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开展团章教育和团的优良传统教育,教唱团歌,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团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信念。

第十三条 团组织应当吸收入团积极分子参加团的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鼓励他们努力学习、立足本职、争创一流,使他们在实践中受教育、起作用、长才干。

应当鼓励入团积极分子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将入团积极分子是否是注册志愿者、是否参加过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入团的重要考察内容。入团时,积极推动新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

第十四条 团支部应及时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在经过规定时间的培养教育后,团支部委员会应听取联系人、团员和群众的意见,从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在本职岗位上一贯表现和道德品质等方面对他们进行考察,并为已具备团员条件的积极分子办理入团手续。入团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团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团组织应当及时将入团申请书、参加团的活动记录、培养教育情况、志愿服务记录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团组织。

现单位(居住地)团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第十五条 完善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作团的发展对象的工作制度。中学团组织应当重视发挥少先队组织的作用,办好“少年团校“中学生团校冶,提高少先队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支持、帮助和指导少先队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作团的发展对象。

少先队组织推优,由少先队中队委员会讨论,提出推荐对象,填写推荐表,报大队委员会;少先队大队委员会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后,签署意见向具有发展团员审批权限的团组织推荐。少先队组织推优工作一般每年开展一次。

第三章 新团员的接收

第十六条 接收新团员应当严格按照团章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办理。发展青年入团,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重看其是否在学习、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十七条 申请入团的青年要有本支部的两名团员作介绍人。

入团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申请入团的青年自己约请,或由团组织指定。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或尚在缓期注册期间的团员,不能作青年入团介绍人。

第十八条 入团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被介绍人解释团的章程,说明团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二)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团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学习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团组织汇报;

(三)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团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四)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第十九条 团支部委员会应在入团积极分子中讨论确定发展对象,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团委预审。基层团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预审。预审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团支部委员会,并向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团志愿书》。发展对象要认真如实填写《入团志愿书》。《入团志愿书》经支委会检查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第二十条 青年入团必须经团支部大会讨论通过。讨论青年入团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第二十一条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青年入团的主要程序是:

(一)申请人汇报个人简历、家庭情况和对团的认识、入团动机以及需向团组织说明的问题;

(二)入团介绍人介绍申请人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团表明意见;

(三)支部委员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审议意见;

(四)与会团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团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新团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团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团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名以上的青年入团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第二十二条 团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入团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团申请书,一并报上级团组织审批。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申请人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团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第二十三条 接收新团员由基层团委审批。团总支一般不能审批接收新团员,但应当对新团员情况进行审议。县以上团委直接领导的独立单位的团总支和大型企业、大专院校直属的分厂、分校团总支,经县以上团委授权,可以审批接收新团员,但需要在审批意见中注明是授权审批。

第二十四条 基层团委审批接收新团员必须召开委员会,集体审议,表决决定。审议的主要内容是:申请人是否具备团员条件,入团手续是否完备等。审批意见写入《入团志愿书》,并通知报批的团支部。基层团委审批两名以上青年入团时,应逐个审议和表决。

第二十五条 团支部应通过支部书记或委员谈话的郑重方式及时将上级团组织批准青年入团的决定通知本人并在团员大会上宣布。对于未被批准入团的青年,团支部也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本人,帮助其认识自己的不足,鼓励其继续努力。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计算团龄,并交纳团费。

第二十六条 基层团委对团支部上报的接收新团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团委基层组织建设部门。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新团员应当参加入团仪式。入团仪式可以由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组织。在入团仪式上,由上级团组织的代表或本级团组织的负责人带领新团员宣誓,并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和团徽。团员证需由团的县级委员会或其授权办理颁发团员证具体事宜的基层团委加盖钢印。入团仪式可以邀请同级党组织的负责人参加。

第二十八条 团组织应加强对新团员的教育和管理,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执行团章、履行团员义务的自觉性。

第二十九条 团组织应将新团员的《入团志愿书》存入本人人事档案,由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未建立人事档案的,学生团员的《入团志愿书》由学校团委建立团员档案并进行管理;其他团员的由街道、乡镇团组织统一管理。县级团委要加强对学校、街道、乡镇团组织发展团员工作档案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十条 在特殊情况下,团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团员。

第四章 团员的追认

第三十一条 入团积极分子在申请入团期间,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为党和人民利益英勇献身,事迹突出,并在较大范围内有教育意义的,可以追认为团员。

第三十二条 追认团员应由其所在单位团组织整理事迹材料,经其生前所在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通过和县级以上团委审查同意后,报送省级团委批准。

第五章 发展团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三十三条 各级团委应当把发展团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其作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对发展团员工作情况,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应每年开展一次检查,基层团委随时掌握工作进度,及时解决问题。对于发展团员工作情况较差的团组织要进行通报,必要时由团的领导机关进行组织整顿。

第三十四条 基层团委和地方各级团委必须依据全国发展团员计划,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团员占青年的比例和入团积极分子队伍的情况,确定每年发展团员的任务和目标,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保证发展团员工作持续稳定地向前发展。应当重视做好非公企业、农村社区、 新兴青年群体等领域的发展团员工作。

第三十五条 各级团组织对发展团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和培养考察失职、 审查把关不严的团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团章和有关规定发展团员的典型案例要及时进行查处和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团的,一律不予承认,切实维护发展团员工作的严肃性。

第三十六条 《入团志愿书》的式样由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负责制定,省级团委基层组织建设部门按照式样统一印制,并严格管理。

第六章

第三十七条 本细则由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试行)》同时废止。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健全团的组织生活,严格团员教育管理,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三会两制一课是指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和团课,是团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

  第三条 落实三会两制一课,是共青团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团要管团、从严治团的重要载体,是加强团员思想政治教育和自我教育,强化团员意识,提升基层团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制度保障。

  开展好三会两制一课,对于教育引导团员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条 落实三会两制一课,要突出思想政治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尊重团员主体地位,保障团员民主权利,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注重创新方式方法,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增强制度的刚性和严肃性,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第二章 支部大会

  第五条 支部大会是指由团的支部委员会召集的支部全体团员参加的会议。支部大会又称支部团员大会,是团支部的最高领导机构,在团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支部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第六条 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包括:学习党的理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团的政策文件、重要会议精神,传达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等,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听取和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议和监督;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团代会的代表,增补和罢免支部委员;讨论接收新团员;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研究决定对团员的奖励,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讨论通过对团员的处分;决定除名要求退团和自行脱团的团员;开好团支部组织生活会;研究决定本支部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 没有选举任务的支部大会程序一般为:确定支部大会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团员;会议主持人报告本支部团员出、缺席情况;宣布会议议题,围绕议题进行民主讨论;对需要表决的事项逐个进行表决;宣布表决结果,形成支部大会决议;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结束后归档保存。有选举任务的支部大会程序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第八条 支部大会应由支部书记主持,如支部书记空缺或因故缺席,可由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一般情况下,参加会议团员应超过支部团员总数的二分之一。团支部委员会可事先研究提交大会讨论的问题,提出初步意见、方案等,以便团员在大会上讨论研究。

  第九条 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本支部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表决。对需要形成决议的问题,应当发扬民主,在团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做出决议。对多个事项或多个名单进行表决时,应逐一表决。支部大会选举和讨论接收新团员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其他表决可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到会有表决权团员数的二分之一即为通过。

  第十条 根据工作需要,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支部大会可邀请入团积极分子、优秀青年代表及有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一条 支部大会应做好会议记录并长期保存。支部大会结束后,团支部应当及时向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书面报告会议情况,内容包括大会时间、地点、团员出席情况、主要议程、讨论情况、选举结果、重要事项决议等。

 

第三章 支部委员会

  第十二条 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大会选举产生,是支部在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在支部工作中发挥核心作用,负责支部的日常工作,向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和支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审查和监督。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第十三条 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任务包括:学习党的理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团的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执行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等;贯彻落实支部大会的决议和工作安排;研究制定团支部工作计划,起草工作报告;研究确定提交支部大会审议的议题;研究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和团员发展对象;研究讨论支部团员教育评议意见,决定对团员奖励,研究提出团员处分意见;讨论检查支部自身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支部相关制度;研究解决支部、团员的问题和困难;开好团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研究其他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和贯彻执行的事项。

  第十四条 支部委员会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如支部书记空缺或因故缺席,可由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召集。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时,到会委员超过支部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可召开。

  第十五条 支部委员会会议进行表决时,参加表决的委员超过应到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表决。对需要形成决议的问题,应当发扬民主,在委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做出决议。对多个事项或多个名单进行表决时,应逐一表决。表决可采取举手、口头、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到会委员数的二分之一即为通过。

  第十六条 根据工作需要,支部委员会会议可以邀请团小组长或有关团员代表列席。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七条 支部委员会会议应做好会议记录并长期保存。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委员出席情况、会议议题、每位委员发言摘要、通过的决议等。

 

第四章 团小组会

  第十八条 团小组是团支部的组成部分,不是团的一级组织,在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本小组团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团小组会由团小组长负责召集,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第十九条 团小组的划分由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本支部团员的数量、分布和工作需要等,按照易于集中、便于管理的原则确定。团员人数较少的团支部可不划分团小组,相应增加召开支部大会的次数。

  第二十条 团小组长不需经选举产生,可由支部委员会指定或由本小组团员推选,任期一般应与支部委员会任期相同,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第二十一条 团小组会议的主要任务包括:组织团员学习党的理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团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团组织、支部大会和支部委员会的工作部署;酝酿支部大会有关选举候选人;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对支部接收新团员、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奖励和处分团员提出意见;听取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开好团小组组织生活会;研究其他需要团小组会议讨论决定和贯彻执行的事项。

第二十二条 团小组长应做好会议记录并长期保存。会议情况应及时向团支部汇报。

 

第五章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

  第二十三条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团员队伍思想建设、严格团的纪律、规范团员管理的重要措施。团员教育评议采用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团员的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并通过评优和处理等方式,达到激励团员、整顿队伍、纯洁组织的目的。

  第二十四条 教育评议的对象为全体团员。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应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自愿参加者不限。

  第二十五条 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应当与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相结合,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第二十六条 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一般应召开支部大会,团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可先由各团小组会议开展评议并提出初步评议意见后,提交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

  第二十七条 团员教育评议的主要内容和流程为:团支部组织团员开展学习教育,每名团员围绕在评议年度内的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情况等撰写自我评价材料;召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议,每名团员根据学习教育情况和所准备材料进行自我评价;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以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投票;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委员会批准;做好评议结果的运用。

  第二十八条 团员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

  第二十九条 优秀团员的主要条件为: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自觉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具有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第三十条 合格团员的主要条件为: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能够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能够在学习、生产、工作及其他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热心帮助青年进步,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十一条 基本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在评议年度内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团内职务处分,但尚没有不合格团员的各种表现的。

  第三十二条 不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理想信念动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团的组织意识淡漠,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长期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违法违纪行为;道德水平低下,行为失当,造成不良影响;在评议年度内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进。

  第三十三条 对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团组织应结合实际予以奖励。每年各级团组织评选表彰的优秀团员,一般应从上一年度评议为优秀的团员中产生。对于表现突出并积极要求入党的优秀团员,团支部应按照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委员会推荐。

  第三十四条 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进行谈话,予以教育帮助。

  第三十五条 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三至六个月后,对能够接受团组织批评教育,反省自身错误,有明显改进的团员,再次进行团员评议;对不接受教育帮助或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员,应当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第三十六条 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下指标。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不合格团员的处置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吸收本人参加,认真听取本人的意见。决定后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团组织应及时处理或迅速转递,不得扣压。

 

第六章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

  第三十七条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是团组织掌握和了解团员履行义务、参加活动情况的重要途径,是团员管理的关键环节。

  第三十八条 年度团籍注册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团支部一般应在每年1月份,为团员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学校团组织一般应在秋季开学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团员注册工作。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员证,即为失效。

  第三十九条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应结合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进行,根据团员评议结果,给予注册、暂缓注册或不予注册。

  第四十条 对团员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以上的团员,由基层团委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评议等次,并加盖注册印章。

  第四十一条 对团员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基层团委应当对其暂缓注册三至六个月。暂缓注册期后,对再次评议等次为合格的团员,及时给予注册;评议等次依然为不合格的团员,依照团员教育评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予注册。

  第四十二条 受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处分的团员,如能正常参加团的活动,按时交纳团费,一般可予以注册;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留团察看期间,其团员证由团组织收回,留团察看期满后,恢复了团员权利的,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并及时注册;受开除团籍处分的团员,不再为其注册,其团员证由团组织收回,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第四十三条 基层团组织要认真做好流动团员团籍管理工作。流动团员外出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在原团组织参加团员教育评议,进行团籍注册;团员外出地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六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入外出地或工作单位相应的团组织,并参加教育评议,进行团籍注册。

  第四十四条 团员年满28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当办理离团手续。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28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办理超龄离团手续,须在团员证上离团手续栏内注明该同志的离团时间,并加盖团组织公章,转由其本人保存,作为永久性纪念。

第四十五条 年度团籍注册后,团支部要根据注册情况修订团员花名册,并及时将注册情况向上级委员会作出书面报告。

 

第七章

  第四十六条 团课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系统教育,提高团员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的重要途径,是教育引导团员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重要载体,是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四十七条 坚持团课制度,要突出党性立场,突出党性教育,体现团的特点,注意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帮助团员解决思想问题,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作风等方面的问题。要注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团员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第四十八条 团课的主要内容为: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中国梦教育;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党的光荣历史和传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团的基本知识、重要会议精神和重点工作部署;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泛开展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开展好民主和法制教育。

  第四十九条 团课教育分为团前教育和团员教育两个阶段。团前教育以增强入团积极分子和青年对党、团组织的理解和认同,培养团员意识为主;团员教育以提高团员思想政治素质、强化团员先进性,促进团员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主。

  第五十条 基层团组织开设团课一般由基层团委或相对独立的团总支、团支部委员会负责组织,也可采取部门、单位联合举办团课的形式。基层团组织每个季度应安排上一次团课,入团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参加集中团课学习应不少于8学时。

  第五十一条 参加团课学习的人员范围由开设团课的基层团组织确定,除本组织的团员和入团积极分子外,可扩大至团组织所在单位中积极向团组织靠拢的28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年。

  第五十二条 团课讲授者可由开设团课的基层团组织的团干部担任,也可邀请党政领导、专家学者担任,还可适当安排先进人物开展座谈交流。基层团委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要为团员青年讲授一次团课。授课者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和人格魅力去影响和教育团员青年。

  第五十三条 基层团组织开设团课可采用相对灵活的方式,可结合集体学习、专题研讨、团员论坛、集中收看重要会议活动直播和视频资料等方式开展,也可结合主题团日活动组织团员在实践中学习。

第五十四条 团课结束后应以团支部或团小组为单位组织团员进行讨论交流,巩固和深化团课学习效果,并及时向开设团课的团组织汇报讨论情况。

 

第八章 组织实施

  第五十五条 落实三会两制一课,是严肃团内政治生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要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和责任落实。每年要对所属团组织落实三会两制一课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基层团委主要负责人是推动三会两制一课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团支部要将三会两制一课作为基本工作职责,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十六条 全体团员要牢记团员身份、增强团员意识,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七条 没有选举及表决任务的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以及团员教育阶段的团课,可探索适当采用网络新媒体形式开展。要结合工作实际,注重团员参与,突出工作实效,避免形式主义。

 

第九章

  第五十八条 本细则由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九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 共 邯 郸 市 委 组 织 部

共 青 团 邯 郸 市 委 员 会

邯团联通〔2016〕1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以下简称“推优”),使“推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按照《党章》、《团章》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优”工作的总体原则

   1.“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是共青团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要方面。各级党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推优”工作,使“推优”工作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要注重推荐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的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2.“推优”工作在各级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以团支部(总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上级团组织做好工作指导和审查监督。

   3.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应把立足点放在对共青团员的培养教育上,以提高共青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为主要目的。对于要求入党的共青团员,党团组织应按照党员标准培养、教育他们,帮助他们增强党的观念,端正入党动机。

4.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要坚持标准、确保质量。要坚持《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具备条件一个推荐一个;对于条件尚不具备的入党申请人,应继续培养教育,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格以求。

二、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基本条件

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

推荐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参加团内生活一年以上;符合申请入党条件,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积极拥护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对党有比较全面深刻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先进分子;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念,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三、“推优”工作的基本程序

  “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基本单位,根据党支部提供的入党申请人,视情况可随时推荐。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人数的20%。“推优”工作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团支部评议。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采取民主评议或票决等方式进行推荐;

2.报上级团组织审核。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经团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填写《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登记表》,报上一级团组织审核并签署意见;

3.向同级党组织推荐。上一级团组织同意后,由被推荐共青团员所在团支部向同级党组织推荐,并随交推荐表和考察材料。

党支部根据团组织的推荐意见,召开支委会进行讨论,对基本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及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对暂未达到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应签署意见及时向团组织反馈。

四、“推优”工作的要求

1.“推优”工作必须按照工作程序,坚持自下而上、民主集中的原则,接受广大团员青年的监督。严禁拉帮结派、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2.各级团组织要及时了解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主动争取党组织的支持和帮助,使团组织的推荐与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工作紧密衔接。团的基层委员会要加强对下级团组织“推优”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和检查,把“推优”工作纳入团的工作年度目标考核。

3.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在部署党员发展工作时,要对“推优”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把“推优”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检查和考核基层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4.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推优”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团组织的“推优”工作汇报,支持、帮助和指导团组织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推优”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附:《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登记表》


附件: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籍贯


文化

程度


入团

时间


申请入

党时间


家庭

出身


工作(学习)单位及

行政职务


团内

职务






培养推荐情况及团支部意见(必须手写)

 

 

 

 

 

 

 

 

 

团支部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上级

团组织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家庭出身”指工人、农民、军人、干部、知识分子。此表须随《入党志愿书》一同入档。


共青团中央基层建设部

 

团组字〔201912

关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做好2019年

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4·30”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团十八大、团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扩大组织有效覆盖,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解决学校学生团员毕业后“失联”的问题,团中央决定在“智慧团建”系统上集中开展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

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可通过原就读学校团组织、转入团组织或团员个人申请的方式,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将其团组织关系转入学习、工作单位或户籍(居住)地的团组织,各级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上收到转接申请后,应根据毕业学生团员的实际去向,按照转接规范及时进行审核。

1. 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原就读学校或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 应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如因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空缺等原因,乡镇街道团组织接收确有困难的,从9月份起应当由县级团组织直接建立“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承担接收责任(下同),县级团组织应当在一年内将这部分团员的团组织关系转出。

2. 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各类学校团组织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创建新生所属的团组织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转接新入学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和团员本人也可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在此之前,其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原团组织。

3. 毕业后参军入伍的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或团员本人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由省级团组织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该学生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同时,毕业学生团员有关规定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毕业后到涉密单位工作的学生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的转接参照此类型处理。

4. 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学生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如果条件允许,也可直接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毕业学生团员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所属的村或社区一级的团组织。

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学生团员在毕业后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可在原就读学校保留团组织关系,一般不超过6个月,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应在7月31日后对其做好标记并编入“毕业学生流动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对符合转出团组织关系条件的应当及时转出。

5. 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学生团员,参考《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党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规定(组通字〔2015〕33号),按照党、团一致的原则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学生团员毕业离校出国前,学校团组织应要求其提交保留团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在境外学习研究的地点、时间期限、境内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由学校团委审批后,统一登记造册备案。团员在国(境)外期间,应由学校团组织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

6. 毕业后因公出国(境)工作的毕业生团员,参照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团员,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至派出单位的团组织。毕业后因私出国(境)的毕业生团员(求学除外),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

7. 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对其做好标记,并创建延迟毕业团组织进行集中管理

8. 各级团组织在收到团组织关系转入、转出申请后,应在15天内完成审核操作,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操作,系统将默认审核通过。

二、工作任务

1. 全面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各级团组织要按照《关于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做好“学社衔接”准备工作的通知》、《关于当前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抓紧团员团干部信息在“智慧团建”系统上的录入工作、持续登记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基本信息、加强非公企业建团等工作,为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做好准备。要熟练掌握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的规范流程(附件1),熟练掌握“智慧团建”系统相关操作规范(附件2),紧紧围绕“学社衔接”各项考核指标(附件3)开展工作。

2. 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1)6月起,推进非升学、非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7月31日前,以各类学校团组织为责任主体,要实现100%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930日前,地方团组织要基本完成团组织关系接收工作。

团组织关系转入学生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后,由所在团组织负责掌握其后续就业去向,并进一步做好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2)9月起,推进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录取学校团组织应100%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建立相应团组织,并发起新入学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申请。1031日前,要基本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3)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应根据部队的要求,在办理参军入伍手续时一并办理好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4)对于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毕业学生团员,学校团委应根据转接工作指引的要求建立相应团组织并根据具体人数确定其隶属于学校团委或院系团委。对于目前部分学校团组织尚存在少量未转出的20172018届毕业学生团员,应当按照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规范的要求,尽快将其团组织关系转出。毕业班团组织中的团员若已经全部转出,学校团组织应在系统中将该团组织删除。

三、工作要求

1. 要高度重视。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到,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是扩大团组织有效覆盖、提升基层团组织组织力的重要举措,是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时间紧、任务重,是对各级团组织战斗力的一次重大考验。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工作部署,组建专门工作力量具体负责推进。各省级团委要明确该项工作具体负责人,填写省级团委“学社衔接”工作负责人信息一览表(附件4),201966日前上报团中央基层建设部。

2. 要明确责任。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是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应统筹推进好本地区本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要明确基层建设部门和学校部门的具体职责、任务分工,协同联动、共同推进;要督促各类学校团组织发挥好“学社衔接”的源头作用,切实掌握毕业学生团员去向,加强与地方团组织之间的联系沟通,及时完成转出、转入操作;要督促社会领域各类团组织切实扩大组织覆盖、真正把毕业学生团员都接住,学校团组织要接住新入学的学生团员,乡镇街道团组织要发挥好兜底作用。各类基层团组织要承担起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具体责任,主动做好转接各项工作。

3. 要加强指导。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安排干部分片包干、靠前指导,推进该项工作;要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基层团组织按要求规范完成相关工作,团中央将统一组织在线培训,请于201966日前将培训需求表(附件5)反馈至团中央基层建设部。

4. 要严肃纪律。不得拖沓延迟,各类团组织关系转接操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推诿扯皮,各级团组织不得以非本单位正式编制职工、非本地区正式户籍居民等理由拒绝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申请。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已列入中办、国办2019年中央和国家机关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团中央将根据相关考核指标(附件3),定期对各省级团委工作进度进行评估,对工作拖沓不力的将进行全团通报和严肃批评,对问题严重的团组织和负责人,要严肃问责。

附件:

1. 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指引图

2. “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业务操作说明

3. 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考核指标

4. 省级团委“学社衔接”工作负责人信息一览表

5. 培训需求表

团中央基层建设部

2019530


附件1


附件2

“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业务操作说明

一、“标记延迟毕业团员/教师/毕业学生流动团员”操作方法

前提:对于本年度毕业的学校团支部(已被标记毕业时间),系统会在201961日自动将其组织类别变更为毕业生团组织。毕业学生团组织内的成员根据实际情况可在系统内被标记为“延迟毕业团员”“教师”或“毕业学生流动团员”,单独标记和批量标记都支持。被标记后的延迟毕业学生团员或教师可以正常进行组织关系转接,不归属于“学社衔接”业务。未被标记的其他成员视为毕业生,开展的组织关系转接属于“学社衔接”业务,即纳入“学社衔接”相关统计,毕业生的个人资料中会显示2019毕业生身份。

1. 学校领域各级团组织的管理员都有权限(若学校一级的团组织为团支部,则其直属上级的管理员有此项权限)标记延迟毕业学生团员教师或毕业学生流动团员,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管理员登录系统进入管理中心,点击“团员管理-团员列表”菜单,进入团员列表界面。

2点击左侧组织树相应组织名称,勾选需要标记的人员,点击“团员列表界面”左上角的“标记延迟毕业团员/教师/毕业学生流动团员”按钮。

3选择被标记的成员身份:延迟毕业团员教师毕业学生流动团员。如果选择标记的为“教师”毕业学生流动团员,则点击确定按钮即可;如果选择标记的为延迟毕业团员,则必须选择预计毕业时间,填写延迟毕业原因。延迟毕业学生团员选择的预计毕业时间必须晚于正常的毕业时间,比如标记团支部毕业时间预计毕业时间为20197,则延迟毕业学生团员的预计毕业时间必须晚于20197

4团员列表界面的被标记成员身份列会显示每个成员目前的身份:毕业生”或“延迟毕业团员”或“教师毕业学生流动团员

二、撤销延迟毕业团员操作方法

如果由于误操作将正常的毕业生标记为延迟毕业团员,需要撤销其延迟毕业学生团员身份,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管理员登录系统进入管理中心,点击团员管理-团员列表菜单,点击延迟毕业团员列表

2. 点击“团员列表”界面左侧组织树相应组织名称,勾选需要标记的人员,点击左上角的撤销延迟毕业团员按钮。

3. 点击确定按钮,该团员即可恢复至团员列表,预计毕业时间恢复为该团支部的毕业时间。

三、“学社衔接业务操作方法

毕业生团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接转出团员,即为学社衔接的组织关系转接。系统内学社衔接的组织关系转接8升学,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有团组织),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无团组织),出国(因公出国/),出国(境)学习研究,出国(因私出国/境),未就业,转往特殊单位团组织。管理员进入管理中心,点击“业务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办理”下方有“学社衔接”业务指引,必须严格按照业务指引要求转入正确的团组织。业务提交成功后,审批人可以通过“操作中心”查看审批收到的所有消息,也可以通过“组织关系转接审批”菜单进行审批。




 

1. 转出团组织发起:

1)管理员登录系统进入管理中心,点击业务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办理菜单,点击办理转出

l 升学:选择转出团支部、转出人姓名、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出原因(升学)、填写转入学校名称、转入学校所在地详细地址、转入组织

l 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有团组织)选择转出团支部、转出人姓名、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出原因[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有团组织)]、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所在地详细地址、转入组织

l 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无团组织):选择转出团支部、转出人姓名、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出原因[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团组织)]、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所在地详细地址、转入组织

l 出国(因公出国/):选择转出团支部、转出人姓名、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出原因[出国(因公出国/境)]、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所在地详细地址、转入组织。

l 出国(境)学习研究:选择转出团支部、转出人姓名、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出原因[出国(境)学习研究]、选择转入组织。

l 出国(因私出国/境):选择转出团支部、转出人姓名、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出原因[出国(因私出国/境)]、填写户籍地或居住地详细地址、转入组织。

l 未就业选择转出团支部、转出人姓名、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出原因未就业、户籍地或居住地详细地址、转入组织

l 参军入伍等涉密情况选择转出团支部、转出人姓名、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出原因(转往特殊单位团组织转往特殊单位团组织无需选择转入组织,业务提交后由省级团委管理员负责审批。

2审批流程

l 如果选择的转入组织为团支部,则该团支部或团支部直属上级管理员进行审批,同意后则转入该团支部,转接完成。

l 如果选择的转入组织是团委/团工委/团总支,则该组织管理员在审批同意后会在“操作中心”再收到一条审批消息,将新转入的团员分配进适当的团支部,转接完成。

2. 转入团组织发起:

1)管理员登录系统进入管理中心,点击业务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办理菜单,点击办理转入

l 升学:填写需转入的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选择转入原因(升学)、填写转入学校名称,转入学校所在地详细地址。

l

 




 

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有团组织)填写需转入的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选择转入原因[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有团组织)]、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所在地详细地址。

l 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无团组织):填写需转入的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选择转入原因[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无团组织)]、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所在地详细地址。

l 出国(因公出国/境):填写需转入的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选择转入原因[出国(因公出国/境)]、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所在地详细地址。

l 出国(境)学习研究:填写需转入的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选择转入原因[出国(境)学习研究]。

l 出国(因私出国/境):填写需转入的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选择转入原因[出国(因私出国/境)]、填写户籍地或居住地详细地址。

l 未就业:填写需转入的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选择转入原因(未就业)、填写户籍地或居住地详细地址。

2)审批流程

l 由转出组织(转接毕业生团员的原支部或支部直属上级)管理员审批。审批通过后,若转接发起方为团支部,则毕业生团员直接转入该团支部,转接成功。

l 若转接发起方为团委/团工委/团总支,则该转出组织管理员需将新转入的团员分配进适当的团支部,转接完成。

3. 团员个人发起:

1团员登录系统进入个人中心,点击左侧“关系转接菜单

l 升学:选择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接原因(升学)、填写转入学校名称、转入学校所在地详细地址、转入组织

l 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有团组织)选择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接原因[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有团组织)]、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所在地详细地址、转入组织。

l 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无团组织):选择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接原因[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无团组织)]、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所在地详细地址、转入组织。

l 出国(因公出国/境):选择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接原因[出国(因公出国/境)]、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所在地详细地址、转入组织。

l 出国(境)学习研究:选择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接原因[出国(境)学习研究]、转入组织。

l 出国(因私出国/境)选择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接原因[出国(因私出国/境)]、填写户籍地或居住地详细地址、转入组织

l 未就业选择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接原因未就业填写户籍地或居住地详细地址、转入组织

l 参军入伍等涉密情况选择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接原因(转往特殊单位团组织转往特殊单位团组织无需选择转入组织,业务提交后由省级团委管理员负责审批。

2审批流程

l 由转出组织(团员原团支部或原团支部的直属上级)管理员审批。审批通过后进入下一个节点,由转入组织进行审批。如果选择的转入组织为团支部,则该团支部或团支部直属上级管理员进行审批,同意后则转入该支部,转接完成。

l 如果选择的转入组织是团委/团工委团总支则该组织管理员在审批同意后会再收到一条审批消息,将新转入的团员分配进适当的团支部,转接完成。

 

注意事项:

1. 各级团组织在接到团组织关系转入、转出申请后,应在15天内完成审核操作,如果有组织关系转接业务超过10天未审批,管理员登录系统后会收到提示;如15天内不完成操作,系统将默认当前节点审核通过,但是分配团支部需要自行操作,未分配团支部仍然视为业务未完成。

2. 组织关系转接业务,管理员发起办理转出以及团员个人发起关系转接时,需要选择转入组织(新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如果属于则选择,再选择属于三者中的具体哪一个省(市),最后在选择转入组织时将只显示该省(市)的数据。如果转入的组织不属于北京/广东/福建,则转入组织(新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选择即可,最后在选择转入组织时可以搜索到全团(除北京/广东/福建)的组织名称。


附件3

 

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考核指标

一、考核指标

1.核心考核指标:“学社衔接率”

(本组织所有完成转接的非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数+组织外成功转入本组织的非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数)/(本组织所有非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数+组织外申请转入本组织的非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数-已退回的组织外申请转入本组织的非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数)

注:

(1)毕业后因未落实就业去向将团组织关系留在原就读学校的毕业学生团员视为未完成转接;

(2)未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的均视为待转接的非升学毕业学生团员,纳入分母统计。

2. 辅助考核指标:“升学衔接率”

(本组织所有完成转接的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数+组织外成功转入本组织的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数)/(本组织所有发起升学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的毕业学生团员数+组织外申请转入本组织的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数-已退回的组织外申请转入本组织的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数)

二、验证指标

此类指标主要反映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各级团组织推进工作的参考和验证依据。

1.团组织关系转出发起率。可分为(1)总体发起率:本组织中已发起组织关系转的团员数/本组织纳入“学社衔接”的团员数(2)转出发起率转出方团组织及团员本人发起组织关系转出的团员数/本组织纳入“学社衔接”的团员数。

2. 团组织关系转出成功率。本组织已完成“学社衔接”转出的团员数/本组织纳入“学社衔接”的团员数

3. 团组织关系转入成功率。本组织已完成“学社衔接”转入的团员数/已发起转入本组织的团员数

4. 团组织关系转入审核率。(已完成“学社衔接”转入的团员数+本组织拒绝转入团员数)/已发起转入本组织的团员数

5. 审核退回率。线上转接流程中任意节点对同一转接申请(即同一名团员转入或转出同一组织)退回两次将被系统记录,审核退回率指此项记录占该节点接到的所有转接申请的比率。即:对同一申请退回两次的数量/收到的所有转接(不重复统计)。可细分为转入审核退回率和转出审核退回率。

6. 审核积压率。线上转接流程中任意节点超过15天未审核的申请占该节点接到的所有转接申请的比率。即:超过15天未处理转接数/收到的所有转接数(重复统计)。可细化为转入审核积压率和转出审核积压率。

7. 就业单位未建团率。已在本组织本系统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学生团员中因单位未建团而转往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的比率。

8. 县级流动团员衔接率。转往县级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的毕业学生团员占全部转往“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的毕业学生团员的比率。

三、基础数据

1. 总体数据

(1)纳入“学社衔接”的团员数,即全体毕业学生团员数。

(2)因毕业后尚未落实就业去向、在原就读学校保留团组织关系的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学生团员数量。

3)已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的毕业学生团员数。从各类学校毕业后成功将团组织关系从原学校团组织转入社会各领域的团支部和升学后团组织关系被新的学校团支部接收的毕业学生团员数。

2. 转出方团组织数据

(1)本组织已开展组织关系转出的毕业学生团员数,即本级团组织所有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已经开展过团组织关系转出的毕业学生团员数,多次发起不重复统计,可细分为转入方发起数、转出方发起数。

(2)已完成团组织关系转出的毕业学生团员数,即从本组织申请团组织关系转出并被转入团支部成功接收的团员数。

(3)被转入团组织拒绝接收的毕业学生团员数

3. 转入方团组织数据

1申请转入本组织毕业学生团员数,即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已经发起团组织关系转入本组织的毕业学生团员数,多次发起不重复统计,可细分为转入方发起数、转出方发起数。

2已完成团组织关系转入毕业学生团员数,即所有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申请转入本组织,且已被支部成功接收的团员数

3)待审核转入毕业学生团员数,包括已由转出组织完成操作,但本组织尚未审核通过或尚未分配团支部的毕业学生团员数。

4组织拒绝转入的团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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